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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的分配原则
国防生的分配原则
[ 作者: 佚名 | 来源: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9-06-09 | 文章录入:选培办 ]

国防生毕业分配,由总政治部干部部下达分配计划,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根据分配计划、部队需求和培养目标,结合国防生综合表现和本人意愿,合理确定分配去向和岗位。国防生分配目前主要面向驻校选培办所在军区级单位所属部队,逐步实行面向全军分配。

1.分配原则:国防生毕业分配遵循专业对口、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保障重点、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专业对口

组织上会安排毕业国防生到与其所学专业对口的岗位工作。但专业对口是相对的,高校开设的专业往往要比部队岗位专业宽泛,在实际分配时,专业能对口的作对口安排,难以对口的尽可能按照相近专业安排,力求做到人与岗位的最佳匹配,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按需补充

国防生是根据部队人才需求而定向培养的,毕业分配以满足部队需求为原则。按需补充,就是指国防生毕业后按照部队岗位缺编和担负任务情况进行分配补充,哪里干部缺编就往哪里补。哪里任务需要就往哪里补。这是实现干部队伍新老更替、保持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基本要求,也是部队战斗力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面向基层。基层一般是指连队、舰艇、航空机务大(中)队及与其相当的营连级单位。国防生毕业后一般分配到基层单位工作。基层是军队的基础,是军队遂行作战、训练、执勤、科研、保障等任务的基本单位。国防生只有先熟悉基层,才能熟悉部队,只有在基层干好工作,才能在部队里有更好的发展。面向基层,建功立业,是毕业国防生应有的志向和抱负。

保障重点

国防生分配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部队和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补充需要。重点建设部队武器装备先进,科技含量高,是国防生施展才华的好舞台。边远艰苦地区虽然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艰苦,但这样的环境更能培养人、锻炼人,也是成长成才的摇篮。

兼顾个人意愿

在分配时,组织上会根据军队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在满足部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个人意愿。国防生只有把个人意愿和部队需要结合起来,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实践中,才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毕业时能分配一个理想的去向和岗位,是大家都十分关注的,但这种想法现实中不一定都能遂愿。上述分配原则,既是为了满足部以人才需要,也体现了分配的公平公正。对于一名即将成为军队干部的国防生来说,服从组织分配,到部队最需要的岗位去,是你应有的基本态度。

2.分配程序:国防生毕业分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部队长远建设和个人前途发展。毕业分配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毕业分配教育

主要由驻校选培办会同高校组织实施,向即将毕业的国防生详细介绍部队有关情况和分配的有关规定要求,宣传优秀地方大学生干部建功军营的先进事迹,对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国防生坚定投身军营的信心和决心。

征求个人意愿

驻校选培办接到分配计划后,将以书面或个别谈话形式,逐个了解毕业国防生思想情况和分配意愿。国防生应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前提下,向组织汇报对分配去向和岗位安排的个人想法。驻校选培办在拟定分配方案时,会尽可能地考虑你的个人意愿。你本人应尽量少提不切实际的想法,这既是一种思想成熟的表现,也与你的身份和组织要求相符。

拟制分配方案

驻校选培办根据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下达的分配计划,结合国防生在校综合表现,合理制定具体分配派遣方案,并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

毕业派遣

驻校选培办接到批复的分配方案后,召开国防生大会宣布分配命令,并协同高校实施分配派遣。各高校的毕业派遣时间不尽相同,一般在6月底至7月上旬。提前毕业的国防生,列入部队当年接收计划夏季毕业的与当年正常毕业国防生一同派遣,于其他时间毕业的,派遣时间根据毕业时问确定。国防生从高校领取报到证和组织介绍信,持驻校选培办开具的报到通知书到部队报到。毕业国防生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由驻校选培办会同高校寄往国防生分配单位干部部门。未达到培养目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国防生,不向部队派遣,按《国防奖学金协议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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